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39页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施工技术负责人”评分细则修改:
原文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第2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11项内容修改:
原文要求: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账户信息:
收 款 人 名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农行贵阳黔灵支行
账 号:************6
现修改为: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贵州省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
账户信息:
收 款 人 名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农行贵阳黔灵支行
账 号:************6
上述澄清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医院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
文件预览:
澄清答疑.pdf
******医院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1次).GZTYDY
答疑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