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委托,拟对前锋区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ZLHC-******-001。
二、采购项目:前锋区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5万元/年(包1:5万元/年、包2:5万元/年、包3:5万元/年、包4:5万元/年、包5:5万元/年)
四、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根据党政机关8个组别的职能职责及法律服务需求,由5******事务所(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2.本项目共分5个采购包:
包号 | 服务组别 | 服务单位 (含被服务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包1 | 第一组 | 1.******办公室(含下属事业单位:区经合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供销社、区旅发中心) | 5/年 | 5/年 |
包2 | 第二组、第三组 | 1.******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区委目标绩效办; 2.******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 | 5/年 | 5/年 |
包3 | 第四组、第五组 | 1.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水务局、******农村局、区文广电旅局 | 5/年 | 5/年 |
包4 | 第六组、第七组 | 1.区教科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2.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前锋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 | 5/年 | 5/年 |
包5 | 第八组 | 1.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自规局******服务中心)、区商务局 | 5/年 | 5/年 |
合计 | 25/年 | 25/年 |
注:①.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③.供应商以包为单位中标,兼投不兼中;以包的顺序依次确认成交供应商,如某供应商每个包都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只中包1,后面每包按各包排名顺延除已中标的下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3月 13 日至 2025年3月 19 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在(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4栋0101(正泰·天一广场内)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售后不退(现金支付,磋商文件资料服务费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介绍信(格式自拟,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网络报名:申请人将介绍信填写完整(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以PDF格式(PDF名称或邮件名称须为 XXXX 项目 XX 公司报名登记资料)发送至SCZLHC******;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售后不退(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网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资料服务费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注:1.请各投标人将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格式,文件命名:XXXX公司+项目简称,未按要求发送的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2.通过网络报名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将报名资料的原件给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未提交报名资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 24 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3月 24 日08: 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磋商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4栋0101(正泰·天一广场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
地 址:******街道大石场街中段797号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星河街25号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03月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仅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