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崇采[2025]11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2025年崇福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70万
元,服务期1年(具体签定时间以合同为准)。(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
3.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时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崇福分中心二楼242 开标室(崇福世纪大道966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时整
八、开标地点: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崇福分中心二楼242 开标室(崇福世纪大道966号)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沈女士;0573-******)。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无疑问。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桐乡市崇福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881815)座机:0573-******
地点:桐乡市环东支路东方红创业园7号楼5层
(3)监督机构名称: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3-******
地点:桐乡市崇福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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