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大东区辉山明渠片区内涝治理雨洪调蓄及北部片区排水提升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备案。以沈大东(发)审[2024]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大东区辉山明渠片区内涝治理雨洪调蓄及北部片区排水提升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山嘴子路南雨水调蓄池及进出水管道工程监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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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沈阳市大东区辉山明渠片区内涝治理雨洪调蓄及北部片区排水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按自然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杨工 | 姓名: | 杨工 |
单位: | ******管理局 | 单位: | ******管理局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59-2号1806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人: | 李晓珍 |
电话: | ****** | 电话: | ******091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李晓珍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9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