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信息
发布区域 | 一街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一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静海镇一街村北环工业园东兴道20号5430.36平方米厂房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476719.38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消防等)及房屋出租环境现状不存在安全隐患。 2、承租方有义务保护出租方出租的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3、本次出租的建筑物有多处破损(墙皮脱落、屋顶漏雨等),承租方租赁后在合同期内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建筑物维修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承租方在使用建筑过程中,如需对厂房内房屋结构进行改变、增建或者扩建,须先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所有权全部归属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因建筑物维修、改变、增建或者扩建等投入要求出租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进行回购或者补偿。 5、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承租方应将其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的向出租方交接,但承租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收回并搬出租赁场地,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自行拆除,限期未清理的设施设备及建筑物、构筑物视同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并无条件全部归属出租方,由出租方自行处置,如处置过程中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对建筑物进行拆改,需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批,如有未批先建,此类行为后果承租方自负。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建筑物,不得利用承租建筑物进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各类安全事故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征用或者开发等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立即解除,未到期的租金由出租方退回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此次建筑物是静海镇一街村北环工业园标准厂房(东兴道20号)房屋建筑面积共5430.36平方米,占地面积14772.7平方米。 10、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租赁押金50000元。 11、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改建或增建标的房屋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住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该建筑物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应自行拆除,若到期后未拆除的建筑物,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改建或增建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已经支付的押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剩余年限应付租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2、承租方承担相关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房产税、土地税等任何税费,出租方为承租方开具租金普通发票。 13、此次建筑物没有房产证、土地证等任何证件,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同并接受此事实,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因未提供、未配合承租方办理各种证件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 1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对所承租房屋除主体外进行自主维修与保养(如房顶漏雨、墙皮脱落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在租赁期间,人为施工、使用造成主体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1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如竞价保证金不足折抵承租方须向平台补齐剩余部分,如竞价保证金多于折抵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资产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商业经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4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银行 | ******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