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仁怀市老寨子酿酒作坊年产768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省仁怀市老寨子酿酒作坊年产768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
(2)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合马镇长坡组
(3)建设单位:贵州省仁怀市老寨子酿酒作坊
(4************有限公司的全部21口窖池进行填埋销毁,不再进行白酒生产,将生产厂房作为仓库使用,将21口窖池全部建设至贵州省仁怀市老寨子酿酒作坊厂区内。同年编制完成《贵州省仁怀市老寨子酿酒作坊年产768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二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
兼并后贵州省仁怀市老寨子酿酒作坊共建设93口窖池、酒甑16个、4.0t/h燃气锅炉2台,年产酱香型白酒768吨。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随即投入生产。
本项目制酒车间3栋(窖池93口,酒甑16个),制曲车间1栋,锅炉房1栋(2台4.0t/h的燃气锅炉),综合楼1栋,办公楼1栋,包装车间1层,酒库2层(设置陶酒坛1500个),露天罐区1个(设置300t不锈钢酒罐4个、100t不锈钢酒罐3个);项目建成后,年产768吨酱香白酒。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总投资60.8万元。
(4)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5)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