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藏科发〔2024〕138号)精神,按照拉萨市科技局要求,现紧急征集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重大科技任务。主要支持围绕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级科技委安排的重大任务而开展的科学研究。
(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支持指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以及市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
(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支持高新区、农业科技园、星创天地、科技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及其创新能力提升建设。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支持围绕拉萨“九大产业”“八大工业门类”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五)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聚焦拉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原特殊问题、高原特色资源、高校重点学科,积极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法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较完善的科研条件、科研设备和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
2.每个项目除牵头单位外,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说明)。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3.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与自筹资金按1:2比例配套。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不得列支间接经费。
(二)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可适度放宽),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或参与市本级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4.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5.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引进人才申报项目。
6.项目负责人当前应无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研究的项目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含承诺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其它材料或证明
1.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
2.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证明等。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签署时间。报合作协议。
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和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受理方式
******学院的项目申报人应严格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的************学院于7月5日下班前统一将本单位全部申报材料和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审核推荐到科研处。
******学院推荐截止日前将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并在以下地方签字盖章:
1.项目负责人在:(1)申报书的“九、申报书真实性承诺”的“项目申请人”处签字;(2)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处签字;(2)申报书的“十、申报单位签章”的“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学院院长或科研院长在:(1)申报书的“十、申报单位签章”的“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处签字;(2)申报书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单位法人(签字)”处签字。
******学院在:(1)申报书的“十、申报单位签章”的“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盖章):”处盖章;(2)申报书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公章)”处盖章。
五、联系方式
高飞******979
索朗吉宗******889
******大学科研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