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001001
1. 招标条件
******水利局的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关于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宿水发〔2024〕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豫区关庙镇境内
2.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800万元
2.3工期要求:2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5月30日完成具备通水验收,2025年6月30日完成土建工程,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土建工程每次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97%(余款作为质保金扣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工程审计价为最终结算价;林草措施栽植完成且通过初验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80%,养护期满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沟道整治9.05公里,岸坡防护530米,拆建涵闸10座、农桥3座,滚水坝1座,设置标志牌1座;栽植乔灌木9929棵、水生植物794.1平方米及植草7.6公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4)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1投标报价:65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值为100%。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上述方法计算过程中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3******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
4.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能力:32分。
4.3单位业绩:2分。
4.4项目经理业绩:1分。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2日09:00至2025年03月18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②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
联系人:王中文 |
联系人:司帅 |
电话:0527-****** |
电话:0527-****** |
传真:/ |
传真:0527-****** |
邮编:223800 |
邮编:223800 |
E-mail:/ |
E-mail:****** |
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