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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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ZX-202501G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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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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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石料采购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石料采购于2025年01月26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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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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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吨) |
839.58 |
856.93 |
857.82 |
投标报价备注 |
/ |
/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 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完工 |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 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完工 |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 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完工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但志成 |
黄建军 |
王磊 |
证书名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二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E****** |
L******01379 |
鄂******1234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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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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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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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0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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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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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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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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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120号 |
联系人:陈昌胜 |
电话(传真):******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 62 号(原大畈村村委会) |
******有限责任公司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19 号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话(传真):******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咸安区政数局 |
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 5 楼 |
联系人:何先生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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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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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XAZX-202501GL-******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