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浦江县殡葬管理所2025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浦江县殡葬管理所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900000.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5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采购目录:C******物业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街道常青路1、2号,浦江县殡葬管理所(浦江县殡仪馆)和丰安陵园所在地,占地面积51985平方米,所有建筑内外部的卫生保洁服务,包括大******办公室、职工食堂、悼念厅、观瞻厅、休息大厅、临时告别厅、探视间、经营部、车库等围墙内所有地面、公墓外停车场、广场、道路、水池、景观、祭拜区、休息室、指示牌、陵园绿地等公共场地及设施的卫生保洁服务。 物业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应选派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员工,统一服饰,佩带胸卡,并教育员工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规章制度。 2、派出的人员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保洁范围和标准,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保质、保量,不擅自进出与保洁范围无关的场所。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文明礼貌,使用规范语言,态度和蔼,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私人关系或委托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和事。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违法行为,后果由物业单位自负。 5、须于合同期间向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个人意外保险,需报备采购人。 6、应按照劳动部门规定,负责教育所属人员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7、对采购人免费提供的清洁用水、用电等应合理使用,注意节约。 8、应严格要求所属人员在清洁、维修工作时爱护大楼的各种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物业单位必须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保洁标准,物业单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采购人。 10、按垃圾分类和清理处理垃圾。 11、物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从事参与丧葬服务事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办公室等门、锁有专人简单维修。 2、搬运、整理相关物品(器材、家具等),协助管理、布置会议场所,提前做好使用的准备。要努力减少殡葬管理所的水电支出等浪费现象。 3、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4、绿化养护符合规范。 5、单位指定设施运行管理服务。 6、垃圾处理符合规范。 ******消防防盗。;******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员工食堂餐厅、广场道路、馆内停车场、门口道路旁绿化带及停车场、卫生间、楼梯、垃圾筒(箱)、扶手栏杆、座椅、灯饰、标示牌、宣传橱窗、绿化区域、景观及其他用房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雨篷、沟槽、门及门窗框,各类普通电器等的保洁工作,做到无污渍、无生活垃圾、无杂物堆放、无积水、无积灰尘絮、无垃圾漂浮物、无蜘蛛网、无异味、无广告张贴。; 1、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方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2、人员配备要具有安全防范意识。 3、物业人员要具备意外险等。 4、严格服从采购方特殊时期内的安全管理规定。 5、物业工具具有专人定时保养维护,确保工作安全。 ; 2年。 |
联系人 | 石峰峰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浦江县殡葬管理所
2025年03月12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